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申報條件是什么
(一)在重慶市內工商注冊登記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
(二)符合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。
(三)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,提供的產品(服務)不屬于國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類,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(含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。
(四)滿足《暫行辦法》規定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。
(渝經信中小〔2023〕4號,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