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慶市黔江區水利局關于黔江區五屆人大六次會議第06010026號建議辦理情況的答復函
黔江水利函〔2025〕128號
重慶市黔江區水利局
關于黔江區五屆人大六次會議第06010026號建議辦理情況的答復函
陳明揚代表:
您提出的《關于調整變更黎水鎮河道清淤及河堤修復工程部分項目的建議》收悉。2025年6月18日,本單位與您通過電話方式進行了溝通,充分知曉并確認了您的建議訴求。經本單位認真梳理和提煉總結并征求意見,您確認在建議中共計明確提出建議1條,其核心問題實際有1個。現答復如下:
一、關于調整變更黎水鎮河道清淤及河堤修復工程部分項目的問題
對于該問題,今年的辦理情況是:一是中井河(黔江段)綜合治理工程于2023年9月取得可研批復,2024年9月完成初設審批,2025年1月完成概算審批。2025年3月完成招投標工作并啟動建設,為保障汛期安全,已先行對河道進行疏浚,再實施護岸護坡工程。目前,清淤工作已經完成,同步開展河堤基礎、擋墻等施工。工程建成后,中井河防洪能力集鎮段提升至20年一遇,其余段提升至10年一遇。二是您提及該項目設計是在2024年“7·12”之前的河道基礎,不少位置與現今實際需求不符,該做的沒做,不該做的做了的問題。在施工期間,也收到了當地群眾和政府的反映。我局與黎水鎮及項目參建各單位對目前現狀進行了現場的查勘,河道走向因2024年“7.12”洪水發生了改變,沖毀了農田導致農田變成了現今的河道,河道面積擴寬,但土地的性質依舊為永久基本農田,按照相關規定,不能在此進行河堤施工。鑒于此情況,我局與黎水鎮協商一致,此段暫不施工,待有機會調整土地性質后,再爭取資金實施。
因此,本單位對該問題辦理自評為:“A”類?¨。
綜上所述,您提出的《關于調整變更黎水鎮河道清淤及河堤修復工程部分項目的建議》,根據以上所列出問題的解決程度,本單位最后自評整體辦理結果為:“A”類 ¨。
此答復函由具體承辦人員崔宇洪寫作,科室負責人王啟龍、辦公室主任蘭丹、分管領導黃真軍,按照“鄭重提示”要求層層把關,并經李勇局長審簽。對以上答復您有什么意見,請及時通過人大代表全渝通應用“代表議案建議功能模塊”進行評價。
重慶市黔江區水利局
2025年6月18日
(聯系人:崔宇洪,聯系電話:139969956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