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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慶市黔江區禁止開墾陡坡地劃定范圍的公告》政策問答
問1:什么是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?
答1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開墾25°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護紅線外的土地(包括未開墾的土地及開墾后已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的土地)。
問2:黔江區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禁止行為是什么?
答2:依據《重慶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>辦法》第十八條之規定,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。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種植經濟林的,應當科學選擇樹種,采取水土保持措施,防止造成水土流失。
問3:如何識別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?
答3:此次劃定的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均在坡度25°以上的林地內,不屬于耕地范圍,禁止毀林開墾;有其他需求的,可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鄉鎮(街道)比對矢量數據,進一步明確范圍線,根據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。
問4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如何管控?
答4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主要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管控,納入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監測平臺進行監管。
問5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的違法責任是什么?
答5:在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內開墾種植農作物的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第四十九條之規定: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采取退耕、恢復植被等補救措施;按照開墾或者開發面積,可以對個人處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罰款、對單位處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罰款。
問6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是否可調整?
答6: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確定后,遇國家或地方重大決策,本級人民政府可按程序動態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