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
關于印發《重慶市黔江區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》的通知
?
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,區級各部門,有關單位:
《重慶市黔江區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》已經區政府同意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?
?
重慶市黔江區商務委員會
2025年10月11日
?
?
?
?
?
重慶市黔江區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(試行)
?
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促進商貿業高質量發展,推動黔江區加快打造區域消費中心、邊貿中心和外貿高地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》《重慶市中小企業促進條例》等規定,特制定以下措施。
一、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發揮作用。支持行業協會商會發揮獨特優勢和作用,鼓勵有條件的商貿行業成立新的行業協會商會。通過行業協會商會搭建資源共享與信息交流平臺,建立常態化溝通機制,提供政策信息,培育行業標桿,促進行業自律與規范發展,助推企業在招商引資、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合作,防止“內卷式”惡性競爭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工商聯等)
二、落實企業專員制度。企業專員要定期走訪“一對一”服務,收集企業在經營發展中的困難、問題,完善中小企業訴求響應機制,建立企業走訪臺賬,及時匯總企業訴求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,形成“受理—辦理—反饋—回訪”的工作閉環,推動問題解決,幫助企業可持續發展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,有關鄉、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等)
三、提升行政審批效率。企業專員對“一對一”服務的企業,做好惠企政策宣傳解讀,在審批手續辦理等方面給予指導和幫辦,積極協調有關部門,提供“一站式、直通車”服務,提升審批效率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,有關鄉、鎮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等)
四、規范涉企執法檢查。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和行政檢查,堅決杜絕亂執法、亂檢查,切實減輕企業負擔。推動對商貿企業配送車輛臨時停車裝、卸貨,在不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,實行柔性執法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市場監管局、區衛生健康委、區應急管理局、區消防救援局、區經濟信息委、區公安局,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等)
五、開展賬款拖欠治理。針對機關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拖欠民企賬款問題,強化部門協同,夯實屬地責任,合力解決問題,維護企業權益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六、加強融資服務。貫徹落實黔江區政銀企對接工作機制,對有融資需求的企業,充分利用每季度的政銀企對接會,協調金融機構及時為企業提供金融支持,幫助企業對接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產品、政策等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七、大力提振消費。促進住宿餐飲消費,培育打造一批名菜、名宴、名廚、名店等,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。釋放汽車消費潛力,激發家居家電消費活力,積極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。加力打造消費新場景,推進消費新地標建設,打造高品質商圈和夜間經濟集聚區。高質量舉辦促消費活動,實施“全域全季消費潮”系列消費促進活動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八、優化和建設專業市場。優化整合家居建材市場,建設農產品一級批發市場、智慧農貿市場和再生資源利用基地。統一規劃建設區域性汽車、二手車交易市場和汽車后市場,推動更多知名汽車品牌入駐黔江,拓展汽車后市場消費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規劃自然資源局、黔江高新區管委會等)
九、凈化成品油市場環境。建立打擊整治成品油非法經營聯合執法機制,加強聯合執法工作力度,提高工作效率,切實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,嚴厲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行為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公安局、區應急管理局、區市場監管局、區交通運輸委,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各街道辦事處等)
十、開展創先爭優。動員和激勵全區商貿企業創先爭優,指導轄區商貿企業爭創上級各類榮譽稱號。對推動全區商貿業高質量發展表現突出的,按規定納入區級評選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推薦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人力社保局、區工商聯等)
十一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。推動轄區高職院校、中職學校與商貿企業深化校企合作,定制化培養輸送專業人才。加強商貿企業從業人員培訓,統籌各類資源,優化培訓供給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教委、區人力社保局、區工商聯等)
十二、鼓勵品牌建設。對獲得商務部認定的“中華老字號”“五鉆級酒家酒店”“國家綠色商場”,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;對獲得重慶市商務委命名的“重慶老字號”“四鉆級酒家酒店”“綠色飯店”,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。對新入駐的汽車零售4S店,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十三、支持達限納統。對首次達限納統的商貿企業,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,分三年兌現,第一年兌現5萬元、第二年兌現3萬元、第三年兌現2萬元;對首次達限納統的個體工商戶,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;對以新開辦月度方式達限納統的企業、個體工商戶,分別再給予2萬元、1萬元獎勵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十四、鼓勵企業穩定和擴大經營規模。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的批發企業、500萬元以上的零售企業、200萬元以上的住宿、餐飲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;增速達5%以上的,再給予1萬元獎勵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十五、釋放骨干企業發展潛力。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批發、零售企業和2000萬元以上的住宿、餐飲企業,持續快速發展,或規模較大保持穩定的,給予一定的獎勵。若同一企業同時滿足本條款與本措施其他條款,則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支持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十六、支持企業健全會計制度。對會計制度健全,會計人員固定,依法依規正常經營且按時高質量完成報表填報的企業和個體,每年給予會計人員學習培訓經費1500元。對按季度高質量完成報表填報的限下抽樣樣本,每季度給予會計人員學習培訓經費150元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等)
十七、穩定外貿發展。支持外貿企業參加境內外國際展會、技術改造和產品研發、獲得市場準入、擴大市場規模等。發展內外貿一體化,支持外貿企業開拓內銷市場。聚焦稅務、外匯、知識產權保護、境外維權等開展對外貿易合規專題培訓,做好政策解讀,支持企業在對外出口目的國注冊自有商標、開展產品國際認證、申請專利,為企業提供海外法務、稅務資源對接,指導企業妥善應對海外糾紛。加強對企服務,為企業提供更精準更及時的貿易合規指導和風險預警服務。支持企業進行AEO認證,深入開展外貿形勢分析研究,為外貿健康發展提供支撐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黔江海關等)
十八、提升口岸物流服務能力。支持開發建設運營單位申報國家物流樞紐、國家物流示范園區、國家骨干冷鏈基地、市級物流重點項目等物流樞紐項目。培育壯大通道經濟,支持礦產品、食品農產品等大宗原材料通過西部陸海新通道進口。加快建設重慶樞紐港“無水港”,建設渝東南冷鏈物流基地,加快組建西部陸海新通道區域公共運營平臺。(責任單位:區商務委、區發展改革委、區交通運輸委、黔江高新區管委會等)
十九、附則
(一)申報人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享受扶持措施:
1.當年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;
2.當年發生較大(Ⅲ級)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;
3.被列入“信用中國(重慶)”黑名單或者失信人名單或項目法人有違規違法行為的;
4.三年內在各級審計和檢查中被查出有套取騙取財政資金、存在應退未退財政資金行為的;
5.有關資料弄虛作假的。
(二)由區商務委負責牽頭組織申報、審核和兌現,部分措施實行“免申即享”,能免盡免。措施涉及資金由區財政局負責籌集,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、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我區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,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。
(三)本措施個別單項另行制定實施細則和申報指南。
??? (四)企業、個體和個人騙取、套取、虛報冒領扶持措施資金的,依法依規處理。
(五)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,2024年1月1日以來參照執行。本措施有效期屆滿而相關支持資金應當支付但未支付完畢的,應當繼續執行直至全部支付完畢。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重大政策性變化,以法律法規或上級政策為準,本措施相應予以動態調整,由區商務委負責解釋。
?